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(xiàn)金獎勵減按50%計入工資薪金需要符合什么條件?
2022年03月12日來源:12366納稅服務平臺稅務服務
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(xiàn)金獎勵減按50%計入工資薪金需要符合什么條件?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?
答:自2018年7月1日起,依法批準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(fā)機構和高等學校(包括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和高校、民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)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》規(guī)定,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(xiàn)金獎勵,可減按50%計入科技人員當月“工資、薪金所得”,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。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。